
2026年7月9日下午,“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研讨会”在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研讨会由党支部书记余帆律师主持,在所律师、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参会。
新规速递:建工司法解释(二)正式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自2026年6月30日起正式施行。该解释共23条,是继“建工司法解释(一)”(法释〔2020〕25号)之后,最高法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律适用出台的又一重要司法解释。
据最高法相关负责人介绍,《建工解释二》的制定旨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回应审判实践中的新问题,适配建筑业投资经营方式和监管政策的变化。该解释围绕合同效力认定、实际施工人权利体系重构、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实务突出的争议问题作出了系统性回应,被业界评价为“建设工程领域法治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制度成果”。

主题分享:系统解读、深明要义
研讨会第一环节由律所合伙人、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罗君律师作主旨发言。罗君律师以《建工解释二》理解与适用为主题,结合建工行业司法实践痛点难点,对新规条文、修订亮点进行了系统分享。他从工程造价构成要素切入,围绕司法解释的核心框架,从鼓励交易与招标秩序维护、全链条主体行权路径厘清、工程价款调整与结算规则完善、优先受偿权规则体系构建等维度对新规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解读。

与谈研讨:思维碰撞、深化理解
研讨会第二环节由工会主席何平律师、执行主任文杰律师、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朱里律师、深耕建工领域多年的胡川山律师和刘昱霖实习律师作为与谈人,与主讲人罗君律师同台开展深度交流研讨。全体参会律师围绕新规条文,结合自身办案经历,就实务中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各抒己见,既有理论观点的交锋,也有实务经验的分享。讨论环节气氛热烈,不同视角的碰撞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司法解释的理解与把握。


本次研讨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建工解释二》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裁判规则迈入体系化、精细化的新阶段。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精确释法、伦理维公”的执业理念,通过“精伦讲堂”等常态化平台持续输出最新司法实务经验,为客户提供深度融合行业知识的专业法律服务。
